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28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安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安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届校、省两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

优秀毕业生评选,是围绕立德人根本任务,进行思想、政治、价值引领,以选树学生典型引导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划定名额(见附件1,含校外联合办学点毕业班名额)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并请于2023年3月15日16:00前将评审报告、公示文件、公示结果、在校期间素质测评成绩、最具典型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事迹材料(除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各学院至少1个)和相关表格等送学工部(处)学生科(电话:33221339),具体报送情况详见附件8。

按照省委教育厅要求,今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体质测试成绩必须达到良好,对有不及格科目、受处分史的取消受奖资格。请各学院严格审核、严格把关。

附件1:安顺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4: 安顺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5:安顺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6:2023届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主要成绩一览表

附件7:2023届毕业班级在校期间素质测评成绩统计表

附件8: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和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附件9:2023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填写参考模板)


学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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