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响应新时代强国号召,引导退役大学生士兵发奋学习,依据《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学院党办通字〔2021〕8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退役复学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23年年底我校退役复学在校大学生
二、奖项设置:以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按3:4:3的权重设置三个等次奖项,一等奖,奖金8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200元。
三、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主要由品行测评、学业测评、平时训练、活动参与等四个方面构成,其中品行测评和学业测评成绩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测定,平时训练成绩和参与活动成绩由退役大学生志愿服务队在武装部指导下测定。最终成绩取四个方面测评结果(成绩)的加权成绩,即:综合测评成绩=品行测评成绩×20%+学业测评成绩×30%+平时训练成绩×20%+活动成绩30%。
(一)品行测评由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组成,满分为100分。一般品行分以80分为基础分,有重大贡献者加10分,不合格者取消评选资格。
思想品德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举止文明;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关心集体,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友善,乐于助人;讲诚实话,干诚信事,做诚信人,不弄虚作假;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敢于创新创业;崇尚劳动,生活俭朴,自强自立。
行为表现主要考察学生言行是否一致,行为是否得当,发挥军人模范作用是否突出。有下列情况酌情扣分:
1、学校、学院、班级规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课)、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党团组织生活、公益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旷的,每次分别扣5、3、1分,一个学期内缺旷累计达3次的从第二次起加倍扣分;
2、辅导员、班主任班内点名批评或每写检查一次扣2分,受院、校级通报批评的一次分别扣5、10分;
3、补考一门一次扣5分,补考(含重修)后仍不合格再扣5分;
4、在工作或活动中因主观故意、重大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5至10分,是学生干部的扣10至20分。
5、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评选资格。
(二)学业测评成绩
依据学年综合量化成绩评定,班级前5%的90-100分,班级前10%的80-90分,班级前30%的70-80分,班级前50%的60-70分,班级前80%的50分,班级80%后的40分。
本学年退伍学生的成绩依据入伍学年的成绩认定,大一新生(包括专升本学生)学业成绩按70分认定。
(三)平时训练测评:
退役大学生按照规定须服预备役,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积极参加平时训练,练好本领,服务学生、服务社会。平时训练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每学年由学生处会同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服务队进行训练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50分。
(四)参与活动测评:
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服务队是退役大学生士兵活动载体,退役大学生有义务参加服务队的各项活动。其活动测评成绩由学生处会同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服务队进行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90、80、60、0分。退役大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活动,表现优秀,为服务队争得荣誉,记满分100分,不合格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有下列情形的酌情扣分
1、活动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分。无正当理由缺席活动,一次扣分20分。
2、活动中因不听从指挥,不遵守纪律,每次扣10分,给服务队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3、拒绝参加服务队志愿活动的,取消该项奖学金评选资格。
四、评选程序:
1、奖学金评定由退役复学学生申请,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书记主持开展品行测评和学业测评,学工部指导退役大学生志愿服务队开展平时训练测评和平时活动测评。
2、所有材料经武装部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审批并公示;
4、下文表彰;
5、按程序发放奖学金。
五、注意事项
1、附件1、附件2纸质和电子档材料须在2023 年11月28日17:00 之前报送,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评选。
2、受到处分、尚在处分期,测评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参评资格。
3、评优材料请严格按照相关样表填写(如:学院名称、专业名称须全称)。材料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4、奖学金评定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依据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照评定条件,以“认真、仔细、严谨”的态度组织并开展好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
附件1:《安顺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xx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统计表》
安顺学院武装部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