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入校新生签订有关知情表示书和承诺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0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安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为维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要求在校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了解学校各项规定内容,掌握安全自防自救知识,增强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爆、防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传销、防校园贷、防电信诈骗、防套路贷、防回租贷、防务工陷阱等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和防范能力,特组织2023年入校新生(含升入2021级“专升本”学生)全员签订《安顺学院学生安全知情表示书》《安顺学院远离不良网贷、传销陷阱和非法集资知情承诺书》《安顺学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安顺学院学生防范务工“陷阱”知情表示书》《安顺学院学生防溺水教育“六不”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和表示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教育警示

在组织学生签订表示书和承诺书之前,各班应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学习表示书和承诺书内容、提醒应予防范事项,帮助学生提高辨别意识和防范能力、掌握自救方法。教育过程要在班级活动记录册中规范做好记录。

二、组织全员签订

在组织新生签订表示书和承诺书之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每份均一式两份,以A4页面双面打印,集中签名确认。

对因请假等原因不能参加教育和现场签订的,要通过线上渠道明确告知,并要求自行打印表示书和承诺书、签名确认后拍照提交存档,待回校后完成书面提交程序。

请各学院进行自查,确保2023年入校在籍在校新生签订无缺漏。

三、妥善留存文本

表示书和承诺书一式两份完成签订后,以学院为单位,一份于2023年10月23日17:00前交学生处学生科存档,一份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

表示书和承诺书将作为学生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处置的重要工作依据。

附件:1.安顺学院学生安全知情表示书

2.安顺学院远离不良网贷、传销陷阱和非法集资知情承诺书

3.安顺学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

4.安顺学院学生防范务工“陷阱”知情表示书

5.安顺学院学生防溺水教育“六不”承诺书

学生处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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