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26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

为确保2022届毕业生安全文明、舒心顺意离校,现就做好202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突出两个坚持。坚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坚持严格管理和关怀服务相结合。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外出求职等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其中出省需返校的要认真阅读和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精准防控36条和向学院、经学院向学工部提前报告。

(二)加强教育引领。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毕业生座谈会、毕业班会或毕业纪念活动等形式的毕业相关活动,开展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引导毕业生以文明、理性的实际行动告别母校、投身前程。

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乡村振兴、到人民中建功立业,引导符合条件的男性毕业生报名应征入伍,在投身新时代的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最大化、实现个人梦想。

要做好毕业前纪律教育,引导毕业生以合乎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公序良俗的方式表达情谊,不饮酒酗酒、不晚归外宿、不喧哗扰民。各学院、各部门和干部教师不得以组织或个人名义组织或同意毕业班级集体外出和聚餐饮酒,干部教师不得参加毕业班级集体外出和聚餐饮酒,发现有聚餐饮酒的要及时劝回,发现有醉酒或其他有损大学生形象的要采取教育和其他必要措施。

(三)提高工作效率。各学院、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关注毕业生需求期待、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增进毕业生学校认同,并按照首问服务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微笑服务制各项要求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方便、快捷办理离校手续。

(四)明晰岗位职责。各学院、部门(单位)应在本学院、部门(单位)办公场所明示相关手续承办科室(人员)、办理时限等内容。承办人员工作时段不能全时段在岗的,应设立AB岗以保证及时办理办结。

有缴费退费、前置审核等涉毕业生离校必办事项的部门(单位)和部位,要及早科学合理谋划、覆盖到位通知、简化优化流程、高效优质办理。学生必须本人到场办理的要提前明确、广泛告知,能集体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创设集体或委托办理条件。

(五)抢抓时间窗口。要做好毕业生征兵工作,通过宣传动员,讲清激励政策,引导毕业生同学深植家国情感,响应强军号召,报效国家民族。

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顺畅入职。

(六)关注特殊学生。要做好特殊学生(如曾经受过处分者、不能或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或学位证者、有恋爱问题者、人际关系不谐者)的离校教育和心理疏导扶助工作。要认真、细致、妥善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七)强化贴近服务。各学院要加大学生寝室到访频度,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等到访寝室或利用网络与毕业生谈心谈话,做好沟通、引导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问题。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做好处理工作,并及时联系学工部(处)、保卫处等有关职能部门。

二、工作安排

(八)做好毕业生保险提示。

1.关于商业保险。在校参加商业保险的2022届毕业生,保险享受期截止2022年8月31日,期内因意外受伤产生的门诊费和生病住院均可报销。报销方式为:①每周四下午到学校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博学楼一楼,咨询电话:0851-33352556)办理;②直接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开发区营销服务部(地址:安顺市北航路畔山龙庭南马村镇银行三楼办理,咨询电话:赵家艳,18085315899)。

2.关于城乡医保。在校参保的2022届毕业生保险享受期2022年12月31日截止,期满开发区社保局将予以停保。需继续办理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可持身份证直接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咨询办理。若因未停保而无法办理职工或异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可电话咨询开发区医保局(咨询电话:0851-33416513、33416506、33454658)。

(九)召开毕业生座谈会。

拟召开2022年“安院人、安院情”毕业生代表座谈会,有关事宜另文通知。各学院可自定主题,召开本级毕业生座谈会,听取毕业生对母校和学院的意见建议、个人的困难和期待等。

(十)举行2022届毕业典礼。

毕业典礼具体时间根据毕业证书办回的时间确定。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包括请毕业生家人代表到校观礼等)。

请后勤处商保卫处提前安排好毕业冷餐会。

请学工部(处)有关科室提前做好毕业纪念品发放准备工作。

(十一)做好助学贷款毕业前确认。

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离校前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申请网上毕业确认,并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表》。

(十二)做好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1.维护就业数据,编列就业方案。

已签订三方协议或需申请档案留校(暂缓派遣)的学生,须于6月6日前将就业协议书或档案留校申请表(请到安顺学院就业网下载)交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滕飞龙老师处,录入就业系统后,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编列就业方案报省教育厅。没有申请档案留校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原则上派遣回生源所在地。

2.发放就业报到证和邮寄毕业生档案。

为减轻学生领证排队压力,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把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验印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分发到各学院,学生到各学院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生在领取证件后,须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制、生源地、派遣单位等)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及时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滕飞龙老师联系,以便及时更改。考取研究生或考取工作的同学请于6月底之前(离校前)将调档函交招就处赵虎老师处,报到证发放时间预计在6月中下旬,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毕业生档案预计7月底前完成寄送。(咨询电话:0851-33834650)。

(十三)做好就业跟踪服务与统计。

各学院要保持与毕业生的经常联系,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与就业率统计工作。做好离校时尚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对就业困难群体要进行全程跟踪,准确了解其就业进展情况,提供及时周到的就业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对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要按学校要求及时收集就业证明材料(协议、合同、调档函、接收函、聘用证明、人事批文、录用通知书等)并录入就业信息系统,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客观、就业证明材料规范。

(十四)分发打印离校程序单。

毕业班学生从学校网站首页进入“就业网”,或进入学工部(处)网站,在其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并打印《安顺学院2022届毕业生离校程序单》。因离校程序单相关手续未办结的,不能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请在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之前及时办结相关手续。

(十五)及时总结报告工作情况。

请各学院在7月5日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送学工部(处)何馨老师处。

(十六)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附件:《安顺学院2022届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学生工作部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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