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积极组织参与“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4-15 点击数:

各系:

2010年4月14日下午,接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积极组织参与“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 通过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挖掘、培育和宣传优秀大学生典型,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励志自强、提升素质、奉献社会。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决定举办“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对象为所有注册的本、专科在校生,详情请登录评选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或中国大学生网http://stu.chinacampus.org

请各系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具有突出事迹的优秀学生,特别是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评选。受推荐的学生需按评选要求提供事迹材料并填写《“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附件二),由系党总支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4月20日前把纸质材料送至学工部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sc10667@163.com。学工部将根据各系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最后按有关要求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备案。

附件一:《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积极组织参与“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2009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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