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承担全校普通全日制
学生招生、就业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文件、规章制度、计划、实施细则等
并撰写有关工作总结。
二、组织实施全校招生工作。
(一)组织编写年度学校普通全日制招生计划,制订学校招生章程。
(二)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接待、回复招生有关来人或来讯。
(三)组织开展全校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任务的完成。
(四)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建立新生档案,协同校内各有
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新生报到工作。
(五)统计新生录取各类数据与进行生源质量分析,为其他部门提
供工作参考数据。
三、组织实施全校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一)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就业工作。
(二)开展学生就业咨询服务工作,会同其他部门实施职业生涯规
划与就业创业课程,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三)收集、整理与发布用人需求信息,组织就业招聘活动,向用
人单位推荐毕业生,为毕业生提供更广的就业平台。
(四)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制和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
(五)开展毕业生派遣和毕业生档案寄发工作,协助做好毕业生文
明离校工作。
(六)开展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和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维护和更
新毕业生就业信息库,为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提供参
考信息与建议。
四、做好招生、就业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网和毕业生就业服务网建设和维护。
六、完成上级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