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处务会议,研究
部署各项工作。
二、负责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人员的聘用、考核、管理工作。
三、根据国家招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制定
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负责确定年度招生、就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全年工作
总结。
五、负责协调校内外有关单位的关系,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项
工作。
六、负责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八、负责处理和接待各种有关招生就业的来信、来访或来电。
九、负责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