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安学院党办通字〔2014〕61号)要求,2013-2014学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进入相关职能部门测评环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16:00
地点:西校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测评内容与原则
依据《安顺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安学院党办发〔2009〕34号),坚持客观、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三、测评程序
(一)各职能部门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按照《安顺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安学院党办发〔2009〕33号)第二章所列内容,就专职辅导员在本部门相关业务上的表现打出初评分(百分制);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据上述初评分打出正式分(百分制)。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代章)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