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报送名额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学生参选,为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请各学院推荐各1名学生在全校范围内竞选。
三、报送时间
因时间较紧,请各学院将参选材料纸质版于4月2日11:00前报送至学工部思政科韦芳处(电子版请发至421022036@qq.com)。
附件:
1.《省教育厅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2.第十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3.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