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师范专业学生中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3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党委,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结合庆祝2021年第37个教师节,引导师范专业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现就在师范专业学生中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立师志、育师魂、修师德、强师能”为主题,组织全校师范专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立志做“四有三者”好老师。

二、活动组织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专题教育,认真组织、指导和督导相关的班级按要求开展,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目标、有内容、有过程、有效果、有记录,认真做好活动的记录和资料搜集。

三、活动时间

2021年9月6日至10日。

四、活动形式

可采取专题学习、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作品征集等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形式自定。实习班级学生多数不在校的可通过QQ 群等进行学习和讨论(网络形式的截图资料请保持完整性)。请同学们在活动前认真阅读相关材料。

五、学习材料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见附件2);

(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见附件3);

(三)《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见附件4);

(四)《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见附件5)

(五)《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见附件6)

(六)《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见附件7)

(七)《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见附件8)

六、活动指导

(一)班主任要认真组织指导策划、到场主持专题教育活动。

(二)指导教师要在学深悟透相关精神的基础上,贴近生活学习、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地指导学生。

七、活动材料

(一)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6日17:00前将专题教育安排表送交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韦芳,专题教育活动记录、开展活动的图片等资料于9月14日送交(邮箱:421022036@qq.com)。

(二)各学院应全面掌握专题教育开展的情况,并于9 月 14 日 17:00 前在易班微社区“安易讯”栏目图文并茂地作综述性报道。报道题目格式为:[学院名称]师德专题教育。其中学院名称请用校内通行简称。报道内文须列出总撰稿人(应为教师)实名、所在学院全称;报道发出前须经党委书记(副书记)审核。

附件:1.安学院师德专题教育安排表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3.《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5.《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6.《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7.《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8.《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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