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04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安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大学生毕业生评选办法》《安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 2019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划定名额(见附件一)和所件文件规定要求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并请于 2019年 3 月 18 日 16:00 前将评审报告、公示文件、公示结果、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综合量化成绩)总成绩、最具典型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各学院 1 个)和相关表格等材料送学生处学生科(电话:33221339)。

附件 1:安顺学院 2019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 2:2019 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 3:2019 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2

附件 4: 安顺学院 2019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 5:安顺学院 2019 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 6:2019 届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主要成绩一览表

附件 7:2019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和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附件 8:2019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填表说明

附件 9:2019 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模板)

学生工作部

二○一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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