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26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2018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为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院在放假前要集中进行校规校纪和安全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假期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外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不乘坐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载货、载客汽车、超员机动车和其他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充分告知学生在校和离校期间均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或水情不明的水域游玩、游泳或洗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休息和生活,确保平安度假。

二、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警示教育。校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打工,也不得同意校外团体、个人等作为中介来我校进行招工。告诫学生在从事实践活动之前,一定要对该单位进行必要而仔细的核查,防止上当受骗,更不要误入传销组织。告知学生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消费引导风险识别和防范校园网贷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并要求班团两位学生干部随时关注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消费问题和不良网贷情况。

四、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凡在放假期间外出旅游或离开安顺市区的,做好去向登记;对不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或者无故逾期返校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宿室内使用电炉、燃气炉、酒精炉、煤油炉及电加热器等违章物品;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任何不文明的活动。

六、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生活。各学院可以安排相应的文化活动,丰富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或从事其它未经批准的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严格落实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假期值班制度,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动态,使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的解决。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作用,发现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生处,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八、关爱特殊群体。放假前后,各学院都要做好对有心理健康问题、感情问题、人际交往障碍和不能尽快适应大学生活的学生的摸排和掌握,加强与这些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学生家长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

九、放假期间,要告诫学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经常同家人、朋友、老师保持联系。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渠道,落实原因并跟踪记录,并将未及时返校的学生情况说明于10月8日下午5点前报学生处。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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