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届)心理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06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关爱工作,进一步促进学生的自我了解与关注,展示我校大学生的青春风貌,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学习和人际交往方式,参与构建和谐校园环境,定于近期举办安顺学院2016年(第一届)心理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剧播心弦,话笔青春

二、 活动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21日

(二)视频(含剧本)提交截止时间: 5月20日16:00

(三)作品评比时间

1、A组(专业组):5月23日;2、B组(非专业组):5月24日;

三、活动组织

主 办: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科学学院

承 办: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心理学教研室、安顺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安顺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四、活动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生

五、参赛方式

(一)个人或团队参赛皆可。要求剧本原创、据本拍摄、自行编辑。

(二)分组评比、分组设奖。比赛将分为两大组:A组为专业组(教育科学学院学生组),B组为非专业组(除教科院以外各学院学生组)。

六、作品类型

(一)纪录片或故事性视频:以大学生身边真实事件或通过创作改编的剧本为基础,反映的是普遍存在于大学生中的典型心理特征作为题材录制的视频。

以上为A组和B组均可选取的作品类型,但推荐A组参赛者尽量选择以下两种更具专业特色的形式。

(二)心理剧视频:以心理剧形式录制视频;

(三)心理科普视频:向校内外受众普及心理学常识的宣传教育视频。

七、作品要求

(一)剧本和视频均应为原创作品,改编的应特别标明来源、改编思路、改编内容和改编程度。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得奖者追回所得奖励,并全校公告。

(二)以反映或再现生活中的心理矛盾冲突为主题,反映大学生心灵成长和学习生活中的喜怒哀乐,展现健康积极的心理品质,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以常见的心理现象为创作基础,能够准确解读人物心理,注重表演艺术与心理学知识与理论的结合,体现生命的青春活力和希望。

(三)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符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作品力求健康积极,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达流畅、情节完整、画面稳定、声音清晰,能展现创意、取材、拍摄技巧等综合水准。

八、参赛要求

(一)作品参与人数不限(报名表只填写实际参赛人员,如编剧、导演、拍摄人员及辅助人员、演员等)。

(二)DV长度:5-15分钟(MP4格式,像素1280*720或1920*1080)。提交时不能出现明显能够泄露参赛者详细身份的信息以妨影响公正评奖。

(三)语言及配音:由参赛者进行对白或解说。建议不使用中文以外的语种和普通话以外的语音。

(四)可跨年级、跨班级混合组队参赛,混合组队不占用班级名额,自由确定参赛组别;

(五)数量要求:A组作品教科院心理学各班不得低于3件作品,其中12心本班作品数不限,学前教育各班不得低于1件作品;B组作品数量要求:各学院不得低于1件作品,可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参加。

(六)A组作品由教科院收集;B组参赛队务必于4月21日16:00点前将报名表交至心理咨询中心,视频(并剧本)于5月20日16:00前交心理咨询中心(联系电话:0853-32214268;18083160110)。

九、奖项设置

A组和B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奖金或奖品;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十、其他

(一)评分标准和参赛报名表见附件。

(二)比赛最终解释权属学生工作部(处)和教育科学学院。

附件1:心理剧视频大赛评分细则

附件2:心理剧视频大赛报名表

                                                        安顺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安顺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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