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
2023年高考临近。高考事关千家万户,牵动社会各方,事关为营造安静、安全、公平、公正的高考环境,现就 2023年高考期间(6 月 7 日—8 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学生守住法律和诚信边界,参与守护高考公平
各学院要通过班会和各种线上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和纪律教育,重点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 条、第 80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 25 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等内容,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违规参加高考和组织、参与、配合高考作弊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
要向学生宣传《刑法(修正案九)》的内容:“在高考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等三种犯罪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醒学生,作弊行为要记入诚信档案,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二、引导学生心怀感恩和尊重梦想,共同维护考期环境
各学院、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公告栏、论坛、贴吧、QQ 群、微信群等平台渠道的管理和监控,杜绝各种有害信息的传播;各学院、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学生若发现有组织替考、寻找“枪手”、售卖考试答案或作弊器材等内容的小广告,应及时清理,不能清理的要及时报告,发现涉嫌招募高考“枪手”、组织助考作弊等重要线索,要迅速核实,及时上报并配合公安机关和省考试院等进行查处。
凡发现有在校师生组织张贴作弊小广告,一经查实,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提请学校或由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凡发现学校师生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报告公安机关。
各学院应组织班主任、辅导员积极落实,认真加强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全覆盖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要向学生并通过学生向其家人发出倡议,高考之前和期间,自觉维护安全、安静、安宁的考生复习、生活和考试环境。
三、切实强化去向掌握和动态监测,做好高考期间考勤
高考期间,要切实强化考勤管理、掌握学生去向,及时发现、处置异常情况。
(一)严格请假管理
要严格履行学生请假报备报批手续。原则上高考期间学生不得请假长时间外出,对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应核实原因,由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或学工部审批,并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同时,班主任、辅导员要加强外出学生行程管理,及时、动态、精确掌握去向;对无故缺勤的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的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私自离校替考或有其他有害高考秩序的行为。对在校外实习或居家(居健康驿站、居酒店)隔离治疗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核查,确保全面覆盖。
(二)严格考勤管理
高考期间,无论学生是否有课,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逐一考勤点名,确保学生信息统计准确无误,不留空白;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等要清点核查,及时向学院上报学生去向和状态异常信息。
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