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学生团体保险须知(2019年版)

作者: 时间:2019-07-08 点击数:

为保障遭受意外伤害和生病住院的我校同学得到合理经济补偿、减少家庭和个人经济压力,按照“学校准入、监管,学生自愿、受益”原则,学校配合社保部门和保险公司为学生提供保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保险费

1.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2019级新生按自然年参保。2019年9月至12月按照有关政策在生源地缴费入保;2020年1月以后在本校入保并一年一缴费,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暂按每人300元缴纳(实际及其后各保险年度保费以社保部门通知为准)。

2.商业保险:2019级(含“专升本”同学)每人每年50元,报到时一次性向保险公司缴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专升本”二年的保费。

二、保险类别

参加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疾病住院、意外伤害保险)的学生,因疾病住院、意外伤害所产生医疗费用,分别由医保局和学校准入的商业保险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赔付。各险种所规定的保障范围、赔付标准、投保人义务等保险合同内容可向学生工作处(部)学生科电话咨询(0851-33221339),也可以在安顺学院学工处(学工部、武装部)网站(http://xgb.asu.edu.cn/)“学生管理”的“办公指南”下查询。

三、特别提示

1.放弃入保的同学,应在安顺学院学工处(学工部、武装部)“下载专区”栏目(http://xgb.asu.edu.cn/info/1121/1550.htm)下载和填写《自愿放弃参加安顺学院团体保险承诺书》,并及时提交到学生工作处(部)学生科。

2.需专业解答的同学,可在开学后的每周四下午到特殊教育大楼一楼“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询问保险公司现场受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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