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公众来说,“生物安全”更像是个学术概念,与日常生活的距离似乎有些远。其实,生物安全在我们的周围无处不在,它与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都密切相关。
生物安全是指生物的正常生存、发展以及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人类开发利用活动侵害和损害的状态——也可以说,生物安全是各种生物不受外来不利因素侵害和损害的状态。其中,外来因素包括现代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转基因技术),外来有害生物的引进和扩散,对人类生产和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各种传染病、害虫、真菌、细菌、线虫、病毒和杂草等。
生物技术或基因工程产品已经进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如吃的转基因食品、氨基酸维生素、药物,穿的转基因棉花,用的各种各样的基因工程酶制剂、增稠剂、有机酸、乳化剂,表面活化剂、食用色素、食用香精及调味料、合成靛蓝、限制性内切酶等都无不渗透着基因工程的作用。
有关基因工程改造过的生物产品的生物安全性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就像核技术开始发展时一样,有人坚决反对,也有人认为只要使用得当就能为人类造福。那么基因工程改造过的生物及其产品到底有没有危险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恐怕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得清楚的,这个问题也不是一两年内可以解决的。应该说,到现在为止,基因工程改造过的生物及产品基本都是安全的,这当然是与各国政府制定相关法规以及各国科学家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
生物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其危险性,也为人类带来益处。《生物安全法(草案)》将统筹安全和发展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草案将积极应对国家生物安全挑战,构建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另一方面,生物安全立法将国家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纳入法律。
我国《生物安全法(草案)》于2019年10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共计7章75条,聚焦生物安全领域主要问题,重点保护我国生物资源安全,促进和保障生物技术发展,防范和禁止利用生物及生物技术侵害国家安全。明确了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是其总体要求,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是其根本目的,保护生物资源、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防范生物威胁是其主要任务。
在法律责任部分,草案明确社会各方面的生物安全责任,界定公共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制定了对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或者不依法作为行为的处罚规定。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兴生物技术在为人类健康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对生物安全构成了新的威胁。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因传染病暴发、外来生物入侵、农作物病虫害等生物安全问题此起彼伏,尤其是新发传染病造成难以估量的生命、财产损失。
生物安全法是保障国家总体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所需尽快制定的法律。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制定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切实保障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与生物安全治理的制度供给,以良法善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不仅有利于生物技术及其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经济安全,而且对于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也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来源:中央党校理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