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贵州省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将于2024年9月20日启动,根据贵州省历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大中专院校学生应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为提前做好我校学生参加2025年居民医保相关工作,并确保顺利完成在校学生参保率达95%以上的目标任务,根据开发区税务局、医保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每人1070元,国家补助670元,个人缴费400元。
二、缴费时间
(一)集中征缴期
于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底, 每人按400元标准参保缴费,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零星征缴期
于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每人按1070元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享受医保待遇。
三、工作安排
1.请2024级新生、2024年参保地非安顺开发区或无缴费记录的2023级、2022级在校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将《2025年新参保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签名栏不填)电子版于2024年9月30日前发学工部明蕾处,以便将参保信息统一导入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为确保顺利完成在校学生参保率达到95%以上目标任务,避免出现在校学生自行缴费时错缴到户籍地导致参保率低、无法精准统计参保数据、缴费进度缓慢、脱保、漏保等,根据开发区医保中心、税务局要求,请各学院各班班主任统一代收本班在安顺开发区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学生保费(400元/人),并于2024年9月9日-30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期间将所收费用及缴费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1,纸质缴费名册务必请学生在签名栏签字确认)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生处综合科,以便到安顺市开发区税务局进行统一缴费。个人缴费流程请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我校医务室已获批开发区医保定点资格,在安顺开发区缴纳医保同学在校医务室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医保报销,现行报销比例为85%,每年最高报销额度为500元/人。各学院各班请加大该政策的宣传并动员学生尽量在属地(开发区)参保(宣传资料请见附件3,请各学院用好其中的案例进行宣传),提高我校属地参保率。
2.困难家庭学生(指孤儿、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重度残疾人和稳定脱贫人口等)因可享受政府资助,建议选择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具体请见下表。
资助对象 |
资助类别 |
资助标准 |
个人实缴 |
合计 |
计生特殊家庭成员 |
全额资助 |
400 |
0 |
400 |
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 |
全额资助 |
400 |
0 |
400 |
孤儿 |
全额资助 |
400 |
0 |
400 |
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 |
全额资助 |
400 |
0 |
400 |
特困人员 |
全额资助 |
400 |
0 |
400 |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 |
全额资助 |
400 |
0 |
400 |
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 |
全额资助 |
400 |
0 |
400 |
脱贫不稳定人口 |
定额资助 |
200 |
200 |
400 |
边缘易致贫人口 |
定额资助 |
200 |
200 |
400 |
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
定额资助 |
200 |
200 |
400 |
低保对象 |
定额资助 |
200 |
200 |
400 |
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定额资助 |
120 |
280 |
400 |
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定额资助 |
120 |
280 |
400 |
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 |
定额资助 |
120 |
280 |
400 |
稳定脱贫人口 |
定额资助 |
60 |
340 |
400 |
3.2021级在校生因2025年毕业,其2025年度居民医保可自行选择参保地。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生个人参保意识,实现应保尽保,并尽量确保非困难家庭学生在属地参保。
2.特别提醒:集中征缴期内,普通群众按400元/人标准参保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只需缴纳政府资助后的个人参保自缴部分。全额资助对象个人不缴费。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零星征缴期内,普通群众按1070元/人标准参保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90日后(不含9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请各学院学生科、班主任老师仔细审核参保学生信息,确保报送信息准确。
附件:1.安顺学院2025年新参保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表(2024级新生和无开发区缴费记录的在校学生用表)
2.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流程
3.安顺经开区医保中心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学生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