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级新生心理测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11-03 点击数:

各系党总支:

为全面了解2010级新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学生心理关爱工作,兹决定开展2010级学生心理测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查方式

标准化问卷测查。

二、时间和地点

11月9日至12日。具体测查时间和地点由各系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新生心理测查。

(二)各系党总支务必高度重视,具体落实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对学生的宣传动员与现场组织,配合心理咨询中心做好测查后各项工作。

(三)严格遵守测查结果的保密原则和当事人的保护原则。

(四)新生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务必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心理测查,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确保心理测查顺利完成。

(五)请各系党总支通知参测新生自备黑色或蓝色签字笔。

四、其它

请于11月8日17:30前以系为单位将具体测查时间和地点报心理咨询中心班永飞处(0853-2214268,或18785359267;图书馆二楼)。

附件:2010级新生心理测查时间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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