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顺学院2009-2010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11-10 点击数:

各系: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安顺学院助学金、奖学金、单项活动优秀奖评定暂行办法》(安学院发[2009]53号)(以下简称评定办法)的规定,现将2009-2010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额度及分配办法

(一)新生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分特等奖和学习成绩优秀奖两项。

(二)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奖学金

(三)单项活动优秀奖

各项奖学金的额度及分配办法详见《评定办法》。

二、评定程序

(一)特等奖及单项活动优秀奖须由个人提出申请;

(二)其它奖项由班级民主评议、推荐;

(三)所有材料经系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签注意见并加盖系党总支公章后,报学生处学生科;

(四)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审批并公示;

(五)下文表彰,按程序发放奖金。

三、参评各奖项所需材料

安顺学院奖学金、单项活动优秀奖均需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填写《安顺学院2009-2010学年奖学金、单项活动优秀奖德智体成绩综合量化统计表》(附件1)和《安顺学院2009-2010学年奖学金、单项活动优秀奖学金学生名单》(附件2)。新生奖学金以系为单位填写《安顺学院2010级新生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此外,以下奖项还需提供其它材料:

(一)新生特等奖学金

1、学生个人书面申请书;

2、学生生源地招生办出具的学生当年高考成绩单和省控制线证明(需加盖当地招办公章);

3、艺术、体育类学生还需提供所有获奖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

(二)单项活动优秀奖

1、学生个人申请书;

2、学生所申请奖项的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申请学习优秀奖者可不提供)。

四、其他事项

(一)新生学习成绩优秀奖的评定比例与奖金额度与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同。

(二)获得特等奖的学生,参加班级排名,但不享受新生学习成绩优秀奖学金。

(三)2009-2010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休学或未参加正常的教学活动、考试科目有不及格的学生,不具备本学年度奖学金评定资格。

(四)2010年11月25日前,各系完成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系内进行公示,将《安顺学院2009-2010学年奖学金、单项活动优秀奖德智体成绩综合量化统计表》(书面和电子版)、《安顺学院2009-2010学年奖学金、单项活动优秀奖学金学生名单》(书面和电子版)、《安顺学院2010级新生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书面和电子版)、评定报告、公示材料、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等评定材料经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签字并加盖系党总支公章后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至学生处学生科办公室。

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奖学金的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评选的原则,请各系根据《评定办法》中有关规定,对照评定条件及人数比例要求,以认真、仔细、严谨的态度组织并开展好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

注:相关表格均可在学工群共享文件或学校学生工作网“表格下载”栏下载电子版。

附件1:《安顺学院2009-2010学年奖学金、单项活动优秀奖德智体成绩综合量化统计表》

附件2:《安顺学院2009-2010学年奖学金、单项活动优秀奖学金学生名单》

附件3:《安顺学院2010级新生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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