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
按《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的通知》(安学院党办发〔2011〕38号)的要求,现已进入2010—2011学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相关职能部门测评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与地点
见测评程序。
二、测评内容与原则
依据《安顺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安学院党办发〔2009〕34号),坚持客观、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三、测评程序
(一)各职能部门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按照《安顺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安学院党办发〔2009〕33号)第二章所列内容,就专职辅导员在本部门相关业务上的表现打出初评分(百分制;见附件);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据上述初评分打出正式分(百分制)。打分时间预定于运动会期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安顺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成绩表》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代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