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大学生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8-28 点击数:

为做好我校学生2013-2014学年的投保和续保工作,保障学生切身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新生保险费用缴纳

新生入学时,学校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安顺市教育局的要求,为学生提供团体保险,凡参加保险的学生,因病及意外伤害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均可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便于帮助学生解决家庭经济负担,使学生无后顾之忧。希望各新生班主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学生及时缴纳保险费,以保证全校学生投保、续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参保信息的录入

1.我校学生参与险种包括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其中2013级新生城镇医疗保险的参保信息由各班主任通过“学生报盘程序”(教工频道共享空间下载)负责录入,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一。商业保险的学生参保信息则由学生处负责录入。

2.2010、2011、2012级学生在入学时已经录入个人信息,班主任需对本班参保学生的人数、信息进行核对和完善,确保学生信息准确,防止漏报。

3.安顺籍学生须将高中阶段社保关系转到安顺市开发区社保局后,才能由学校统一办理社保手续。我校受理时间截止为9月20日。

三、参保学生信息上报

1.在报盘系统中输入或修改完参保学生信息并确认无误后,导出学生参保信息的“Excel文件”,打印并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加盖新公章(纸质版只需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年级、班级、联系电话、个人编号等七项内容即可);对于学生报盘程序文件夹和Excel文件则以“年级+专业+参保人数”命名,各班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以院为单位于2013年9月17日17:00点之前交至学生处学生科常向彩处(联系电话:2214761)。

2.以上报送材料包括2010、2011、2012、2013级所有班级。

3.保险的理赔程序、所需材料以及相关的制度规定,可登陆安顺学院学生工作处主页在“学生管理”一栏查询。

附件:“学生报盘程序”操作方法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黔ICP备090023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