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9-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学生处有关科室:

2013年“国庆”长假为10月1日至7日。为做好此期间内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避免学生人身与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学校规定与要求,继续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制定学生安全教育计划和安全问题应对预案,长假期间继续实施值班制度,落实人员值班职责。

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全体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其他相关人员,长假期间应保持手机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接听和响应学生安全事故报告。宿舍管理科应加强学生宿舍楼安全警戒工作,切实督导宿舍管理员值班,严防校外人员未经批准出入,有效震慑学生宿舍内盗;学生科和其他有关科室应做好或配合做好学生安全事故应对处理工作,加快推进学生参保进程,帮助学生及时办理索赔手续。

三、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应重点加强对学生的防盗、防扒窃、防骗,安全出行等方面的教育(长假之前各班要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至少1次),提醒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可提供帮助的人员及时求助。继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及时掌握和落实在校和未按期返校学生的去向。

四、做好必要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记录,做到教育见记载、工作有痕迹、处理合规范、应对有效率,将有效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和合理规避学校责任风险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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