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安顺学院助学金、奖学金、单项活动优秀奖评定暂行办法》(安学院发[2011]21号)(以下简称“评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安顺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奖学金项目及评定办法
(一)奖学金项目
1.新生奖学金
(1)特等奖
(2)学习成绩优秀奖
2.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奖学金
(1)学习成绩优秀奖
(2)单项活动优秀奖
(二)各项奖学金评定依据《评定暂行办法》执行。
(三)各学院各项奖学金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学年的奖学金评定:
(1)考试科目有不及格者;
(2)休学或未参加正常的教学活动者;
(3)受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擅自在外住宿及违反学校相应规定者。
三、评定程序
(一)特等奖及单项活动优秀奖由个人提出申请,其它奖项由班级民主评议、推荐;
(二)所有材料经院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后,报学生处学生科初审;
(三)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审批并公示;
(四)下文表彰,按程序发放奖金。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新生特等奖学金需提供
(1)学生个人书面申请书;
(2)学生生源地招生办出具的学生当年高考成绩单和省控制线证明(需加盖当地招办公章);
(3)艺术、体育类学生还需提供所有获奖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
(二)单项活动优秀奖需提供
(1)学生个人申请书;
(2)学生所申请奖项的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2012级预科班的德智体量化成绩按2012-2013学年的量化成绩计算,由原班主任组织评定。
(四)为使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各学院须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同时标注学生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情况,学生处学生科对各学院送的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再递补,取消评选资格。
(五)相关材料的样表可在“安学院专职辅导员群”(QQ:89175443)共享空间下载。
各学院将评定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各学院报送2012-2013学年校级奖学金材料时间安排表》将公示材料、评审报告及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的纸质版(统一A4纸打印)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学生处学生科(电子版发学生科邮箱:xsk10667@163.com)。
奖学金评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根据《评定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评选的原则,对照评定条件,以认真、仔细、严谨的态度组织并开展好本次奖学金评定工作。
附件1:《安顺学院2012-2013学年校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各学院报送2012-2013学年校级奖学金材料时间安排表》
附件3:《安顺学院2012-2013学年校奖学金、单项活动优秀奖德智体综合量化成绩统计表》
附件4:《安顺学院X X学院2013级X X班(新生)高考成绩、奖学金评定汇总表》
附件5:《安顺学院X X学院X X班2012-2013学年校级奖学金评定汇总表》
附件6:《X X学院2012-2013学年校级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7:《X X学院2012-2013学年校级奖学金公示结果》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