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我校2014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保证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舒心离校,现就今年毕业生离校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 各学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的有关准备工作,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办理手续方便、快捷。
(二) 各学院要通过毕业生大会、座谈会、班会和毕业纪念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情系母校、努力成才”的思想,以“文明、理性、感恩”的实际行动告别母校;加强对毕业生的纪律教育,要求毕业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防止毁损公物、酗酒、摔瓶子、打架斗殴等违纪和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做到文明、安全、愉快离校;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特殊学生(曾经受过处分者、未能按时获得学位或毕业证者、暂无就业单位者)的离校教育和疏导工作;认真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
(三) 毕业生离校期间,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遇到突发事件或其它紧急情况,要在现场做好处理工作,并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同时联系学生处、保卫处。各学院于2014年5月4日报送2014年5月-6月份的值班表至宿管科。
(四) 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困难毕业生能顺利就业。
二、相关手续办理
(五) 凡参加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的安顺市辖区内的学生,如需续保,可于2014年8月30日之前,凭身份证和社保证到安顺开发区社保局二楼(安顺开发区管委会老办公楼〈纽曼皇朝酒店旁〉)办理社保关系转接手续。非安顺市辖区内的投保学生无需办理转接手续,由安顺开发区社保局自行注销。
(六) 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由学生本人持所在学院出具并加盖保卫处公章的身份证明(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所学专业等)到安顺开发区公安分局西航派出所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6:00。
(七) 各毕业班在拿到离校通知单后于2014年6月10日前以班为单位到院团委办公室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未缴纳团费的班以班为单位缴纳,否则不予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无故不缴纳团费学生不予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做自动退团处理)。院团委不单独受理个人团组织关系的转出和个人团费的缴纳,毕业班中个人出现问题将影响整个班团组织关系的转接,请各毕业班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八)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按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安学院组通〔2014〕5号)办理。
三、重要工作安排
(九)各学院应在5月28日前完成本学院2014届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评定和初审工作,并按照毕业班级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德智体综合测评优秀等次候选人。各班级测评成绩和优秀等次学生名单需进行院级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安顺学院二〇一四届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优秀等次登记表》。学院初审完成后,于6月5日前将毕业生综合量化成绩表和《安顺学院二〇一四届大学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优秀等次登记表》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复审并进行三榜公示。毕业生德智体综合量化成绩三榜公布时间:第一榜(2014年6月6日)、第二榜(2014年6月11日)、第三榜(2014年6月17日)。
(十)学校定于5月8日下午3时召开“2014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会议地点待定),听取毕业生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各学院毕业班级的班长或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2名)及校级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于5月7日下午五点将参加座谈会的名单交至学生科。
(十一)2014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具体时间根据教务处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确定,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十二)毕业生离校时间根据毕业典礼时间确定。有特殊原因不能离校的,须由本人申请,说明原因,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报学生处宿管科备案并重新安排住宿,各学院要同时做好相应的学生管理工作。请各毕业班于5月21日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十三)组织毕业生填写《2014届毕业生通讯录》(姓名、班级、手机、家庭详细住址及联系电话等)并于5月30日前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以便联系。
(十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毕业离校前须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表》。
(十五)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或需要申请户档留校(暂缓派遣)的学生,须于5月23日前将就业协议书或缓派申请表(请到安顺学院就业服务网下载)交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以便编列就业方案。没有申请户档留校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原则上派遣回生源所在地就业。
(十六)毕业生凭手续完备的离校程序单领取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毕(结)业证、学位证时需本人签字。
(十七)就业报到证发放。为减轻学生领证排队的压力,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把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验印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分发到各学院,学生可到各学院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领取证件后,须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制、生源地、派遣单位等)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及时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以便更改。
(十八)要保持与毕业生的经常联系,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与就业率统计工作。在2014年4月21日至8月31日期间,各学院每两周报送一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对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要进行全程跟踪,准确了解其就业进展情况,提供及时周到的就业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对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要求的格式准确、真实地收集就业证明书面材料。
(十九)学生处正在编制“2014届毕业生纪念册”,领取时间待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安顺学院二〇一四届大学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优秀等次登记表》
附件二:《安顺学院2014届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