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近日,个别学生擅自在宿舍内销售食品、经营打印等经商活动,严重扰乱校园和学生宿舍内的正常秩序并造成不良影响。为维护校内和宿舍内正常管理秩序,保证学生正常学习生活,根据《安顺学院住宿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禁止在公寓(宿舍)区从事任何形式的经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请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一、严禁在宿舍区场所摆摊设点从事经商活动
任何师生及单位、团体不得在宿舍区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二、严禁在宿舍内从事经商活动
任何学生及单位、团体不得以勤工助学的名义在宿舍内从事食品出售、推销商品等活动。严禁以经营形式从事代买、代购、租赁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严禁代售电影票、校外勤工俭学等中介代理活动。
请各学院进行广泛教育宣传,加强教育管理。学校将开展重点督查,一经查出,除没收所有物品之外,经教育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移送工商、食品卫生监督局等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学生处(代章)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