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15—2016学年度学生走读办理程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8-25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走读办理程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办理走读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患有不宜集体住宿的疾病或因病需在校特殊条件下治疗者。

(二)具有安顺市户籍且家庭住址在城区内的学生,除应符合前一项规定,还能保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二、办理流程

走读办理流程详见附件一。

三、办理时间

2015年9月9日-10月31日(收取走读材料的时间为2015年9月9日-9月22日,签署时间截至2015年10月31日)。

四、办理程序

申请者将相关材料交至各学院,各学院统计本学院申请走读的人数,对学生申请走读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以学院为单位于2015年9月22日之前将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附件二(一式一份),附件三、四(各一式三份)统一报送宿管科彭忠海处。

五、其他

(一)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办理,若非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本学期在外实习学生,视具体情况处理。

(二)未尽事宜请向学生处宿舍管理科咨询(电话:32214218)。

附件一:《安顺学院学生走读办理流程》

附件二:《学生走读申请表》

附件三:《安顺学院走读学生安全保证书》

附件四:《学生走读协议书》

 

安顺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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