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走读办理程序,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办理走读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患有不宜集体住宿的疾病或因病需在校特殊条件下治疗者。
(二)具有安顺市户籍且家庭住址在城区内的学生,除应符合前一项规定,还能保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二、办理流程
走读办理流程详见附件一。
三、办理时间
2015年9月9日-10月31日(收取走读材料的时间为2015年9月9日-9月22日,签署时间截至2015年10月31日)。
四、办理程序
申请者将相关材料交至各学院,各学院统计本学院申请走读的人数,对学生申请走读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以学院为单位于2015年9月22日之前将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附件二(一式一份),附件三、四(各一式三份)统一报送宿管科彭忠海处。
五、其他
(一)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办理,若非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办理;本学期在外实习学生,视具体情况处理。
(二)未尽事宜请向学生处宿舍管理科咨询(电话:32214218)。
附件一:《安顺学院学生走读办理流程》
附件二:《学生走读申请表》
附件三:《安顺学院走读学生安全保证书》
附件四:《学生走读协议书》
安顺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