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宿舍安全、卫生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08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通知》(黔教安稳发〔2015〕212号)文件精神, 为了推进校园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确保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查阶段:2015年9月8日至9月9日

抽查阶段:2015年9月10日至9月11日

检查范围

在校生所有宿舍

卫生大检查具体要求

1、地面:寝室内地面干净、空气新鲜,无痰迹、无烟头、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厕所、洗漱间干净、无臭味。

2、门窗、墙壁:门窗无灰尘、无贴纸、贴物;墙壁无污迹;天花板、墙壁无蜘蛛网。

3、洗漱用品:毛巾、脚巾、抹布、鞋子、盆子、口缸(缸内牙刷、牙膏朝一个方向摆放)衣服等摆放整齐有序;书柜、桌椅、书籍等物品摆放整齐、清洁。

4、床上用品:被单、被套、枕头、枕巾、鞋子要求干净、整洁;摆放位置朝一个方向,床上无悬挂物品、无杂物。

5、公共卫生:门前无垃圾、垃圾不得存放在室内或楼道走廊及角落处。

四、安全大检查具体要求

1、禁止使用违规电器(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炉、电磁炉、电水壶等电热器具)。

2、严禁私接电源和电线、网线。

3、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及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严禁燃烧鞭炮、焚烧杂物等行为。

4、严禁饲养动物。

5、严禁在宿舍内从事经商活动。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此次宿舍安全和卫生专项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于2015年9月9日17:00前报送至学生处宿管科彭忠海老师处。联系方式:32214218。

 

安顺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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