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为强化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在更高标准上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现就排查学生长期离校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在籍2018至2021级本科学生中,因实习、在用人单位就业(以就业协议等为准)等原因长期离校者。
对临时请假学生,请做好台帐化追踪管理,不纳入最后排查结果。
二、排查方式
全覆盖、无遗漏排查,形成《长期离校学生排查表》(见附表)。
三、排查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摸清长期离校学生底数,建立工作台帐,做好离校后追踪式教育管理服务,严格开展返校甄别和审核,对逾期未返校学生及时催返。
(二)排查表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及其同质的电子版,请于4月12日16:00前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科。
(三)长期离校学生情况有变化的,请及时同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科联系。
附件:《长期离校学生排查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