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党的教育方
针,按照学校和上级有关规定,在部(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当好部(处)长的助手和参谋。
二、分管思想政治教育科,履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责,负责辅
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事务,撰写有关计划和总结,承担有关
会议会务,贯彻落实有关精神,推进各项工作;管理各二级学
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
三、分管心理咨询中心,承担大学生心理关爱工作计划、实施和总
结工作,督导心理咨询业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按照权
限及时应对和处理学生心理危机。
四、协助部长指导国防教育科工作,履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直招
士官和大学生预征入伍、国防教育和军事理论课课程建设管理
等职责。
五、承担部(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