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学工部(处)•武装部副部(处)长职责(一)

作者: 时间:2010-03-25 点击数: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党的教育方

针,按照学校和上级有关规定,在部(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当好部(处)长的助手和参谋。

二、分管思想政治教育科,履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职责,负责辅

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事务,撰写有关计划和总结,承担有关

会议会务,贯彻落实有关精神,推进各项工作;管理各二级学

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

三、分管心理咨询中心,承担大学生心理关爱工作计划、实施和总

结工作,督导心理咨询业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按照权

限及时应对和处理学生心理危机。

四、协助部长指导国防教育科工作,履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直招

士官和大学生预征入伍、国防教育和军事理论课课程建设管理

等职责。

五、承担部(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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