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
律、法规。
二、负责全校学生国防教育和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
三、负责我校学生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军事教学方面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五、负责组织对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培训和指导。
六、负责在全校开展有关国防教育活动和咨询活动。
七、负责我校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
八、负责部队在我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的工作。
九、负责我校参军大学生退伍后的复学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我校人防战备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烈、军属,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慰问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军队、学校共建工作。
十三、完成省军事理论中心教研室各项工作的开展。
十四、完成学校和上级军事指挥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