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内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实行返乡补助应征差旅补助。对外出务工和就学的适龄青年返乡应征的,应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并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统一义务兵优待标准。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庭优待金由县(市、区)负责发放,每年不低于4500元,此前优待金高于4500元的按原有标准发放。(高校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就读学校同属我省但不同县(市、区)的,优待金由入学前户籍地负责发放;外省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其优待金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负责发放)
3.落实退役补助金政策。对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除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外,地方人民政府应发放经济补助,经济补助发放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做好重点对象安置。对服役满12年或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属于烈士子女、因战或遂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由人民政府安置,其服现役年限和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5.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①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试,视同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纳入定向招录范围。②在中央组织的政法干警招录工作中,每年拿出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士兵,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笔试成绩加10分。③每年组织基层专武干部招录中,拿出一定岗位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定向招录。④事业单位招聘,应拿出不低于15%的岗位用于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6.建立大学生入伍奖励机制。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学历每人不低于3000元、专科学历每人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由户籍地县(市、区)负责发放。
7.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免费参加1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8.大学生征集优惠政策。①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实行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②退役后复学升学优待: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入读普通本科。在校大学生服役,学校保留学籍到退役后2年,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原本是本科生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班学习;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免试推荐入读研究生。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考,视为合格或直接给予学分,并可免费学修第二学位;退役复学毕业后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9.士兵考军校、提干政策:①军队院校士兵考军校对象:服役满1年以上的高中(中专、中职)(年龄不超过22周岁)以上文化程度和在校大学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士兵。②军队院校专升本规定:全国统招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可参加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③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④大学生士兵提干政策: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统招的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可以作为提干对象。
一、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入伍的13项优惠政策
已有优惠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6.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7.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015新增政策
8.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9.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12.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13.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贵州省关于高校学生入伍的8项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凭用人单位录用手续,可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本科翌年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的,应免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视为应届毕业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校大学生服役,学校应保留学籍到退役后2年,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后选择复学的,原是本科生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免试推荐入读研究生。在校大学生退 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视为合格或者直接给予学分,并可免费学修第二学位。退役复学毕业后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2.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应视同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教师特 岗、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纳入定向招录范围。在服役期间获得师级以上表彰或立功受奖的,在报考定向退役士兵招录岗位时,根据获奖情况分别予以加分鼓励。在中央组织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和培养方向,每年拿出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士兵。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笔试成绩加10分。每年组织的基层专武干部招录,拿出一定岗位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拿出不低于 15%的岗位用于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社会招聘时,优先考虑退役士兵特别是退役大学生士兵。
3.对在外就学的大学生返乡应征的,应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予以核算报销差旅补助,并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返乡应征 未被录取人员回原单位的,差旅、生活补助照此标准执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参加征兵体检、政审,视为正常出勤。
4.义务兵服役期间政府每年发给不低于4500元的优待金;退役时选择自主就业的,由部队按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5.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在校生)按照本科学历每人不低于3000元、专科学历每人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6.大学生参军入伍后,其家庭在符合相关条件政策的情况下,优先被纳入城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
7.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创办中小微型企业的列入“3个15万”和“万户小老板工程”重点扶持对象。
8.大学生入伍退出现役1年内进行1次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以中等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体,以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为补充,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不得低于3个月。
三、安顺市关于大学生入伍的激励机制
1.大学生参军入伍人员优待金按照高于其他参军入伍人员20%的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各县区按属地(大学生入伍时户籍所在地)原则落实。
2.对参军入伍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按照本科学历每人不低于4000元,专科学历每人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安顺学院和安顺职院参军的大学生所需经费由市级落实,其余由各县区按属地(大学生参军入伍时户籍所在地)原则落实。
3.由市相关部门积极向省汇报,在我市政法干警招考时专门安排一定比例指标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在招考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指标中专门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
4.视安顺市每年事业单位招考进人需求情况,结合大学生退役士兵专业实际,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