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女性学生入伍预征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08-17 点击数:

各系:

根据国征[2009]9号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在高校女性应届毕业生中确定预征对象工作的通知》,今冬征兵,女兵征集的对象将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现就女兵预征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院本、专科女在校生,2009届本、专科女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本、专科在校生年龄依次类推。

三、其它条件和优惠政策

根据今年国家在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预征入伍的一系列文件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点设在各系,由各系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名要求

1.预征报名者须身体健康、政治进步,无违纪现象。

2.预征的女在校生、女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式两份)

(2)《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可自行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并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asu.edu.cn/xs/bgxz/ShowSoft.asp?SoftID=13

(3)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贷款者还须提供相应贷款协议书的复印件。

(三)填表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登记表》须填写“个人简历”以上的内容。其中,“学校类型”填“普通高校”;“技术等级”若无,填“无”。

2.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正面内容,不得更改表格式样。其中,

(1)“隶属关系”选“地方”;

(2)学历填“专科”或“本科”;

(3)“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只统计学费,其他书费、住宿费等费用一概不计。

“应缴学费总额”计算方法为,“应缴学费总额=每年学费×实际缴费年限”,如2007级化学专业应缴学费应为8400元(2007级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每生2800元,至2009年9月应缴3学年的学费);

“实际缴纳学费总额”以毕业生或在校生实际进校后缴纳学费总额为准。

(4)“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须如实填写,若无贷款,须在方格内划斜线。

(四)报名日期:2009年8月28日-2009年9月2日

五、报名结束后,各系将报名材料汇总送交院武装部

(一)各系整理并查验报名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各系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上的信息分类录入《安顺学院2009年女在校生入伍预征报名花名册》及《安顺学院2009年女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花名册》(电子版在安顺学院学工QQ群共享空间);

(三)各系将所有报名材料及两份花名册(花名册须加盖系公章)于2009年9月3日上午12时前交院武装部;两份花名册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wzb10667@163.com。

六、咨询电话:0853-3413084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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