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6-14 点击数:

各系党总支,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

按《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四批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黔教(委)社发﹝2011﹞26号)和学校党委意见,决定开展我校第四批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截至2011年5月24日,在我校连续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二年以上或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四年以上,并在安顺学院2009-2010学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中达到优秀等次或获得“安顺学院2009-2010学年度优秀班主任”称号,且考核、评选后继续表现突出,无重大失误和错误者。

二、评选条件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有较好的政治素质;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工作主动,深入实际,密切联系学生,积极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

(四)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

(五)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成效较显著,受到组织和学生的好评;

(六)对所带班级获得国家和省级优秀班集体表彰的辅导员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名额

1.我校推荐到省委教育工委的第四批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人选不超过3名。

2.各系推荐到学校的第四批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1名。超过1人的,须明确首选候选人且在其它规定材料外另附详细材料(类型与格式不限)。

(二)评选程序

1.由各系在2009-2010学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或优秀班主任评选结果基础上,以量化评选和党政联席会议议定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听取本系学生和教职工等的意见,确定初步推荐人员,经公示后形成本系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其它有关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2.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各系推荐人名单及其它有关材料后,将汇总名单和其它有关材料提交学校学生工作会,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呈学校党委审定。

3.学校党委审定拟推荐名单,经公示后形成我校第四批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人选名单并报省委教育工委。

(三)其他要求

1.各系所报送优秀辅导员候选人选需填写《贵州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审批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文风朴实,事迹突出,有亮点,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由各系党总支按《安顺学院第四批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人选先进事迹材料》(模板)统一组织采写和打印。

2.各系务必将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公示文本和推荐报告各一式1份)并电子文档以及可选的其它材料一式1份,于2011年6月20日17:30前经思政科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3.有关表单和模板可到学生工作部网页通知栏下载,或向联系人(祝元梅,2214281)索取。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第四批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相关表单、模板(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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