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各系学生生活园区办公室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0-29 点击数:

各系,各有关职能部门,思政科、宿舍科、心理咨询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5〕10号)和《安顺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学院党发〔2008〕53号)等文件和会议精神,学校决定设立各系学生生活园区办公室。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生活园区是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设立各系学生生活园区办公室,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建设,是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纵深化、精细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各系、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我部(处)有关内设机构应高度重视各系学生生活园区办公室设立与建设,做好或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二、各系学生生活园区办公室设在学生宿舍楼内。具体地点由学生工作部(处)宿管科根据实际情况商各系后确定。

三、各系学生生活园区办公室在所在系党总支领导和学生工作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具体职责按附件执行。

四、其他

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如需询问,请致电学生工作部思政科(联系人:鲁小周;联系电话:2214330,2214268)或宿管科(联系人:陈泽禾;联系电话:2214218)。

特此通知

附件:安顺学院各系学生生活园区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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