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
按《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的通知》(安学院党办发〔2013〕34号)的要求,现已进入2012-2013学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相关职能部门测评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内容
依据《安顺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安学院党办发〔2009〕34号)。
二、测评程序
(一)各职能部门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按照《安顺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安学院党办发〔2009〕33号)第二章所列内容,就专职辅导员在本部门相关业务上的表现打出初评分(百分制;见附件);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集中,依据上述初评分打出正式分(百分制)。集中测评时间地点初定于10月15日(星期二)15:00,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安顺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成绩表》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代章)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