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辅导员学习培训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各部、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按照《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学院党办通〔2018〕29号)、《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2018年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安学院党办通〔2018〕27号)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育人能力和服务水平开展系列培训,现将学习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培训主题

不忘初心,强本增能。

二、学习培训时间

2018年6月至12月。

三、学习培训安排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岗位校本培训

1、时间:6月22日(星期五)上午、25日(星期一)下午。

2、地点: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对象:辅导员。

4、方式:辅导讲座和个人自学相结合。

5、内容(专题讲座):

(1)习近平青年成才思想;

(2)助力中国梦,传递正能量;

(3)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解读;

(4)教育学心理学基础。

6、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通知和保障全体辅导员按时按要求完成专题学习各个环节,到课率达到100%。

(2)参训辅导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3)学习结束一周内每位辅导员须撰写工作规划,要体现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有切实可行工作措施。提交的工作规划版式纸张为A4,自行设计规划封面,规划正文标题二号黑体,正文三号仿宋,单倍行距,页面边距上、下、左、右皆为3.0厘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1022036@qq.com。

(二)第二阶段:工作校本培训

结合2017-2018学年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进行。

1、时间:7月2日下午(培训时间半天)。

2、地点: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对象:辅导员、班主任。

4、方式:集中培训。

5、内容:

(1)2017-2018学年工作总结;

(2)2018-2019学年工作计划;

(3)2018-2019学年实务培训。

(三)第三阶段:脱产校外培训

1、时间:7月15日至7月24日。

2、地点:复旦大学。

3、对象:辅导员、学工部有关科室人员。

4、要求:

(1)每位参训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完成培训各个环节;

(2)参训结束后一周内,每位参训人员撰写一篇培训心得,将培训心得电子版与培训证书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思政科邮箱421022036@qq.com

(四)第四阶段:在岗网络培训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

1、时间:2018年9月至12月。

2、地点:通过互联网参训。

3、对象:辅导员。

4、方式:线上学习和线下自学相结合。

5、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的十九大精神。

6、要求

(1)每位参训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完成培训各个环节;

(2)参训结束后一周内,每位参训人员撰写一篇培训心得,将培训心得电子版与培训证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21022036@qq.com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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