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二级学院教师到访学生宿舍登记和汇总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5-10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党总支,后勤处学生宿舍管理科:

为强化学生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下学生宿舍情况监测,为学生工作和人员考核提供准确数据,进一步提高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水平,现就规范二级学院学生管理人员等教师到访学生宿舍登记和汇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进前登记。二级学院学生管理人员等应在登记后进入学生宿舍楼。未登记的,不能认定为进入;拒绝登记的,宿舍管理员可拒绝其进入;进入异性学生宿舍楼的,原则上应有异性同事、宿管小组成员或住宿于该楼学生陪同,且前两者也应登记。

二、登记清晰完整。登记时全部字迹应清晰可认。学院名称使用正楷或行书并应为全称或校内常见简称。登记姓名在保持个人风格前提下应能清晰可认,由他人代为登记无效。

三、存留对照依据。为便于必要时三方对照,宿舍管理员应及时提供登记册,登记者应及时自行记录,各学院使用附件所示记录总表及时汇总本学院人员下学生宿舍情况。其中,宿舍管理员值班室登记册为主要依据。

四、及时进行沟通。进前登记时若宿舍管理员未在值班室,请及时与宿舍管理员电话联系或在次工作日内与后勤处宿舍管理科联系以便补充登记。

五、统计及时完整。后勤处宿舍管理科应最多每两月汇总统计一次学生宿舍楼到访登记情况。统计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并列明进入人员姓名(姓名不可辨认的,可以“不可认”为名合并统计)。

六、按时汇总报送。寒、暑假学生统一离校日后一周内,各二级学院应将本学院记录总表送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有关支撑材料由各学院自行保存。

七、其他。本通知由后勤处学生宿舍管理科负责解释。

附件:二级学院教师到访学生宿舍情况记录总表

                                               安顺学院学生工作部 安顺学院后勤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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