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5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

为做好 “五·一”长假期间及前后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五·一”国际劳动节,现就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安全提示警示

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和学生特点,通过班会、寝室走访和QQ、微信等各种途径,利用课件、案件等材料,重点开展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溺水、防病、防食物中毒、防疫、防骗(含防电信诈骗)、防事故等多方面警示教育,提示和要求学生不要前往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市(地、州)、不要到不正规场所游泳、不要乘坐无经营资质或车况不佳营运车辆,有新冠肺炎或结核病疑似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早、做细、做深、做实,提高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做好离校学生行踪管理

(一)“五·一”假期前、后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要杜绝随意给假、请假手续不全、先走人后补假的现象发生。因病请假的要严格执行病因登记和追踪制度。

(二)“五·一”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出省,确有特殊情况需出省的,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出省报备制度,认真做好学生假期出省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包括去向、乘坐交通工具、离校和返回时间、联系方式等,执行行程和健康状态每日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学生假期去向。

三、做好校内学生安全管理

各学院要加强假期校内学生管理工作,深入宿舍,切实关心留校学生实际情况,排查化解矛盾隐患,禁绝寝室内赌博、饮酒现象,严控寝室内不文明现象,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时,要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组织校内、外学生集体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较大型和特定类型活动要先批准再开展。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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