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在校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0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生2020年的投保和续保工作,保障学生切身权益,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5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关于确定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的函》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属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生2020年的投保和续保工作,保障学生切身权益,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19〕5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关于确定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的函》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及标准

1.缴费方式:学校统一收取缴纳;

2.缴费标准:2020年收费标准为250元/人。

二、医保待遇享受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缴费对象

2016级-2019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办理地点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大厅。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大宣传,提高学生个人参保意识,积极推进医保扩面征缴和集中参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切实让医保政策惠及到更多参保学生。

2.学校统一收取缴费办理时间截止为2019年10月31日。

3. 学生在家参保的,需提供相关参保证明,由学院统一收齐汇总,送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待查。

4.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安顺学院学生医保报盘表》、《(XX学院)2020年在家参保学生名单》、《(XX学院)2020年医保收缴情况统计表》三表的纸质版(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和所收取费用送学生处张明莉老师处。请各学院学生科、班主任老师仔细审核参保学生信息,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凡因上报数据错误所造成的学生脱保由各学院自行承担。

5. 各学院所参保学生必须统一填写在《安顺学院学生医保报盘表》上后报送,不得分班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安顺学院学生医保报盘表(模板)

附件2:(XX学院)2020年在家参保学生名单

附件3:XX学院2020年医保收缴情况统计表

附件4:各二级学院学生医保报盘表参考版(需单独索要)

安顺学院学生处

二O一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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