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及相关部门:
近一段时间以来,全省各地连续发生了多起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导致多名学生伤亡,为此,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专门下发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安稳办[2012]235号),为了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办公室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主题班会,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娄家坡水库水域宽广,校园周围道路陡,弯道急,安全隐患大。各班须召开有关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的专题班会,让学生从思想上重视安全问题。不要到不具备游泳条件的娄家坡水库游泳,在外出旅行时,也不要到不具备游泳条件的水库、水域洗澡或游泳;提高交通安全的意识,在校内外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二、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学校利用广播站、校园网播出或刊出有关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的知识,各系要利用板报或橱窗,加强宣传教育。
三、做好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加强防控措施
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校园内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警示牌,在娄家坡水库沿岸设置“不得到湖内游泳”的安全警示牌,与当地交通部门联系,做好学院路口的交通秩序的维持工作。
四、与学生签订安全自律承诺书,加强学生自我教育
各系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和每位学生签订安全自律承诺书,让每位学生自己承诺不私自外出旅行,不到不具备游泳条件的水库、水域游泳或洗澡,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自身安全。从自身做起,模范遵守安全守则,珍视自己的生命。
五、实行告知制度,规范外出手续
各系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不举行大型的集体出行活动,凡举行大型外出活动,须严格履行申请审批制度,凡未经审批的外出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学生在外出时要将外出的时间、地点、目的、随行人员、联系方式等向班主任和辅导员告知,系上要做好每位学生外出的记录,切实防范在外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各系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的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