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2014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为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好2014年9月23日学生工作及学校安全工作例会精神,放假前要集中进行校规校纪和安全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假期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外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严禁到不具备游泳条件或陌生水域游泳;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休息和生活,确保平安度假。
二、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凡在放假期间外出旅游或离开安顺市区的,做好去向登记;对不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或者无故逾期返校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宿室内使用电炉、燃气炉、酒精炉、煤油炉及电加热器等违章物品;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任何不文明的活动。
四、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生活。各学院可以安排相应的文化活动,丰富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或从事其它未经批准的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严格落实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假期值班制度,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动态,使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的解决。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作用,发现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学生处,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六、关爱特殊群体。放假前后,各学院都要做好对有心理健康问题、感情问题、人际交往障碍和不能尽快适应大学生活的学生的摸排和掌握,加强与这些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学生家长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
七、放假期间,要告诫学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经常同家人、朋友、老师保持联系。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渠道,落实原因并跟踪记录,并将未及时返校的学生情况于10月8日下午5点前报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