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宿舍(公寓)报修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25 点击数:

为规范学生宿舍(公寓)报修程序、提高学生宿舍(公寓)维修效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修范围

自然或人为损害的宿舍设施设备、附属物,以及建筑主体或其表面工程。

二、报修程序

学生到宿舍(公寓)楼口值班室领取《报修登记表》(见附件)或在后勤处网页下载《报修登记表》,填写后投至每栋宿舍楼口所设的报修箱;后勤处每天10:00、17:00开启楼口报修箱收集《报修登记表》;维修工作人员在接单的次日上午9:00至下午6:00分楼栋维修。

三、入室维修

室内维修可采取预约或非预约方式之一。只选择“非预约”方式的,维修人员择时并及时完成维修;只选择“预约”方式的,预约时段应有本寝室人员在场,否则视为放弃报修,如需维修应重新申报;同时选择“非预约”和“预约”方式的,维修人员可采取“非预约”方式维修。

四、定损赔偿

人为损坏的,由损坏者到后勤处水电科定损、办好赔偿手续并支付购置和维修费用后方予维修。

附件:《安顺学院学生公寓报修登记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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