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04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党总支,相关部门:

为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稳定,现就学生寒假安全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紧密结合实际研究细化新措施,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安全与稳定。

二、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警示教育

1、校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打工,也不得同意校外团体、个人等作为中介来我校进行招工。

2、告诫学生在从事实践活动之前,一定要对该单位进行必要而仔细的核查,防止上当受骗,更不要误入传销组织。

3、加强在外实习学生的教育管理。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掌握在外实习学生的情况,时刻提醒他们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4、告知学生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高度重视冬季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以道路交通、防火、用电、防煤气中毒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不乘坐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载货汽车、超员机动车和其他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充分告知学生在校和离校期间均不到结冰的大河、水塘里玩耍、滑冰,以免发生破冰溺水事故。各学院要加强寒假前的学生宿舍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严禁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严防火灾事故,对于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严肃处理。

四、切实加强煤气中毒的防范与管理

各学院要严控学生在校外租住房屋的情况,对于在校外租住房屋的,二级学院要将安全责任告知家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严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五、加强文明礼貌教育,展现大学生风采

要加强学生的文明礼貌教育,要告诫学生寒假回家与家人、朋友团聚时,谦虚谨慎、自重自爱、遵守规范、尊重他人,以优雅的举止、真诚的语言、热情的态度展现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不酗酒闹事,违法乱纪。

六、要求学生在寒假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经常同家人、朋友、老师保持联系。

各学院要提醒学生,请自己的家人继续关心学校,阅读学校首页的《就学生寒假生活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特别是在寒假放假之前、假期从家外出和假毕返校时及时与家人联系;不能按时返校时,应向家人及时说明和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尽早返校报到。

附件:《就学生寒假生活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安顺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就学生寒假生活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我校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已经基本结束。学生将于2016年1月9日起正式放假,并应于2月28日到校报到注册,2月29日正式上课。

在此特别提请您关注或通过您向孩子告知以下事项:

(一)寒假不仅是一个很好的休息机会,也是同学们继续投入学业、维护身心健康、提升自身素质,为未来打下更坚实基础的时段。希望您为此及时提醒和经常督促孩子。

(二)在寒假期间要注意出行或在外住宿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不乘坐不具备营运资质的低速载货汽车、超员机动车和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同学们在假期打工或者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谨防非法务工和传销陷阱。

(四)寒假天气寒冷,提示孩子不到结冰的河道、水塘等上面行走、玩耍,不在结冰的道路上逗留、追逐、溜冰。

(五)元旦、春节期间,同学们应遵守规范、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尊重他人,团结友爱,以幽雅的举止、真诚的语言、热情的态度展现大学生的良好形象,禁止酗酒闹事,拉帮结派,违法乱纪。

(六)同学应保证手机通讯畅通,或通过其他通讯手段与家里人保持经常联系。必要时请与班主任联系。

(七)如果同学不能按时返校,请务必及时告知所在院或本班班主任。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祝您和孩子假期新年愉快。

致礼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851)33413084,或(0851)3221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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