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期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0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我校2016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保证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舒心离校,现就今年毕业生离校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学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的有关准备工作,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方便、快捷的办理离校手续。

(二)各学院要通过毕业生大会、座谈会、班会和毕业纪念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秉承学校“成长、成人、成才、成功”的育人理念,引导毕业生树立“情系母校、努力成才”的思想,以“文明、理性、感恩”的实际行动告别母校。

加强对毕业生的纪律教育,积极引导和帮助毕业生以各种文明的方式表达离别之情,不得组织或同意毕业班级聚餐饮酒,不毁损公物、不高空抛物、不打架斗殴等,避免违纪和不文明行为的发生,要求毕业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安全、愉快离校。

有针对性地做好个别特殊学生(曾经受过处分者、未能按时获得学位或毕业证者、暂无就业单位者)的离校教育和疏导工作;认真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

(三)为确保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学生安全,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安排,特别是夜间值班工作。离校期间的值班安排不能与校园夜间总值班安排相互冲突。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遇到突发事件或其它紧急情况,要在现场做好处理工作,并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同时联系学生处、保卫处。各学院于2016年4月28日前将2016年5月-6月份的值班表报送至宿管科彭忠海老师处。

(四)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困难毕业生能顺利就业。

二、相关手续办理

(五)凡参加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的安顺市辖区内的学生,如需续保,可于2016年8月30日之前,凭身份证到安顺市开发区社保局二楼(安顺开发区管委会老办公楼〈纽曼皇朝酒店旁〉)办理社保关系转接手续。贵州省内非安顺市辖区的投保学生,已办理医保卡的,需持卡到开发区社保局注销,没有医保卡的,由安顺开发区社保局自行注销。省外学生无需办理注销。

(六)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由学生本人持所在学院出具并加盖保卫处公章的身份证明(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所学专业等)到安顺开发区公安分局西航派出所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七)各毕业班在拿到离校通知单后于2016年6月10日前以班为单位到院团委办公室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未缴纳团费的班以班为单位缴纳,否则不予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无故不缴纳团费学生不予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做自动退团处理)。院团委不单独受理个人团组织关系的转出和个人团费的缴纳,毕业班中个人出现问题将影响整个班团组织关系的转接,请各毕业班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八)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按组织部拟发的《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安学院组通〔2016〕15号)办理。

三、重要工作安排

(九)各学院应在5月27日前完成本学院2016届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评定和初审工作,并按照毕业班级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德智体综合测评优秀等次候选人。各班级测评成绩和优秀等次学生名单需进行院级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安顺学院二〇一六届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优秀等次登记表》。学院初审完成后,于6月3日前将毕业生综合量化成绩表和《安顺学院二〇一六届大学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优秀等次登记表》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复审并进行三榜公示。毕业生德智体综合量化成绩三榜公布时间:第一榜(2016年6月6日)、第二榜(2016年6月10日)、第三榜(2016年6月17日)。

(十)学校定于5月5日下午3时召开“2016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会议地点待定),听取毕业生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各学院毕业班级的班长或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2名)及校级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于4月27日下午五点前将参加座谈会的名单报至学生处常向彩老师处。

(十一)请各毕业班于5月19日前自行到安顺学院就业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并打印《安顺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程序单》;2016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具体时间根据教务处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确定,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十二)毕业生离校时间根据毕业典礼时间确定。有特殊原因不能离校的,须由本人申请,说明原因,各学院统计需暂时留校学生名单,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签字同意,统一报宿管科备案并重新安排住宿。各学院同时做好相应的学生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毕业生填写《2016届毕业生通讯录》(姓名、班级、手机、家庭详细住址及联系电话等)并于5月30日前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赵虎老师处,以便联系。

(十四)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年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1)毕业离校前须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申请网上毕业确认,并完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表》的签订。

(2)须进行诚信网络答题(http://222.85.149.6:99/Login.aspx),答题时间预计为2016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待省教育厅发文后确定)。

(十五)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或需要申请户档留校(暂缓派遣)的学生,须于5月24日前将就业协议书或缓派申请表(请到安顺学院就业服务网下载)交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滕飞龙老师处,以便编列就业方案。没有申请户档留校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原则上派遣回生源所在地就业。

(十六)毕业生凭手续完备的离校程序单领取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毕(结)业证、学位证时需本人签字。

(十七)就业报到证发放。为减轻学生领证排队的压力,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把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验印后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分发到各学院,学生可到各学院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领取证件后,须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制、生源地、派遣单位等)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及时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滕飞龙老师联系,以便更改。

(十八)要保持与毕业生的经常联系,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与就业率统计工作。在2016年4月13日至8月31日期间,各学院每两周报送一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对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要进行全程跟踪,准确了解其就业进展情况,提供及时周到的就业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对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要求的格式准确、真实地收集就业证明书面材料。

(十九)学生处正在编制“2016届毕业生纪念册”,领取时间待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安顺学院二〇一六届大学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优秀等次登记表》

附件二:《安顺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安顺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安顺学院二〇一六届大学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优秀等次登记表

报填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政治

面貌

现任社会

工作职务

学历

学院

专业

学生德智体综合

测评成绩

本专业毕业

生总人数

该生在本专业

中排列名次

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 2016年 月 日

经毕业综合测评,并在院(系)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认定该同学为安顺学院2016届大学毕业生综合测评优秀等次。

学院负责人签名: (盖章)

2016年 月 日

(盖章)

2016年 月 日

说明

此表填写一式三份:学生、档案、学院各留一份。

附件二:

安顺学院2016届毕业生离校程序单

        学院           班             姓名:       学号:     

①图书馆

⑥后勤集团

②体育学院保管室

⑦计财处

③团委

⑧宿管科

④保卫处

⑨教务处

⑤所在学院

备注

说明:㈠1-7项手续由学生个人根据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办理,办理完毕后再到宿管科办理第8项手续,毕业生1-8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方可离校。第9项手续待领证时办理。

     ㈡颁发毕业证件时,毕业生凭此程序单到教务处办理领取毕业证书手续。毕业生领证前须妥善保管本程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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