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班级心理委员选拔、核实和优秀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19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党总支: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园心理危机预警与监控体系,扎实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预见性和实效性,提高大学生整体心理健康水平,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现就关于班级心理委员选拔、核实和优秀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2016级心理委员

心理委员选拔工作要求如下。

(一)人数

每班选拔一名心理委员。

(二)条件

1)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有爱心和耐心,乐于帮助同学;

2)善解人意,宽容,有亲和力,人际关系较好;

3)个性沉稳,乐观开朗,善于合作,能独立工作,具有服务的意识;

4)观察力、理解力、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善于与人沟通;

5)保密、诚实、守信,工作有责任心;

(三)职责

1)认真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增加心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2)向本班学生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同学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念,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

3)主动关心本班同学,与他们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耐心倾听同学们的心里话,并为其保密;

4)全面了解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咨询中心报告;

二、核实心理委员名单

请各学院核实本学院2014、2015级心理委员在任情况,无特殊情况,不应随意更换心理委员。确有必要变更的,变更后请连同2016级心理委员名单一起送到心理咨询中心。

三、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一)任职满一年的心理委员,将颁给心理委员聘书;

(二)任职满两年且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培训、按时交周报笔记本和月汇报表、不缺席各项活动的心理委员,将颁给优秀心理委员证书。

、其

(一)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6年9月30日16时前将纸质版名单加盖公章后送至心理咨询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6467548@qq.com。模板见附件。

(二)若有询问事项请与心理咨询中心殷琳(0851-32214268或13765397825;特教楼7楼心理咨询中心)联系

                                                              安顺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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