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教育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07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办安稳〔2017〕53号)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须将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强化责任意识,各学院党政领导是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建立学生安全防控机制,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学院通过班会、团日活动开展防溺水、防传销、防网贷诈骗及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等专题教育,特别针对夏季气候炎热,学生易下河洗澡的特点,教育学生自觉做到“五不”: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位学生,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和检查,严禁在宿舍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禁止在宿舍饲养宠物,对违反学校规定的,要严格查处。班主任、辅导员深入学生生活园区,及时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和关爱学生,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模范作用,及时掌握无故晚归的学生情况并进行教育。

各学院须逐一对在外住宿的学生进行排查,特别对无故在外住宿的学生进行教育并劝其搬回宿舍;对履行手续在外住宿的,须与其签订安全承诺书并通知学生家长。

四、及时收集、掌握、报告各类安全信息

要关注学生动态,认真细致排查,主动掌握情绪波动较大学生群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安全信息渠道的畅通,努力做到安全事件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安顺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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