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黔教学发[2013]41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225号)、《安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大学生毕业生评选办法》和《安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等文件要求,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将安顺学院2018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下达给你们。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并于2018年3月22日前将评审报告、公示、公示结果、四年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最具典型的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1名)的事迹材料及相关表格等材料送学工部学生科(电话:33221339)。
附件1:安顺学院2018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8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登记表
附件3:2018届贵州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4: 安顺学院2018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5:安顺学院2018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6:2018届拟推荐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的主要成绩一览表
附件7:2018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和报送材料要求
附件8:2018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登记表填表说明
学生工作部
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