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21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4年7月1日—7月12日(第19周星期一至第20周星期五)进行。为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意识,营造好学、乐学、笃学的学习氛围,以考风促学风、以学风促校风,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诚信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明确诚信底线

(一)加强考前纪律教育。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安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汇编》中违纪处分相关章节等文件,重申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性,筑牢诚信考试的法治基础,做到不组织、不协助、不纵容、不参与考试作弊,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线上宣传,全覆盖大力开展考试诚信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诚信考试意识,营造“诚信考试 诚实做人”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学生家庭教育功能。用好家校联系,及时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共同做好学业后进同学的思想教育工作,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障碍学生、受处分学生、给予学业预警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二、开展诚信活动,营造守纪氛围

开展诚信考试承诺书签名等活动。各学院可结合本学院实际,围绕“诚信考试、诚信做人”等教育主题,创新教育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如通过组织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召开主题班会、个别谈话、实际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以学为主、诚实守信、遵章守纪、全面发展,不断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和严谨治学的态度,努力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

三、发挥示范作用,落实帮扶措施

(一)做好贴近引领工作。辅导员、班主任、专任教师等要在考前深入班级、学生社区,多渠道了解学生的考试准备情况和心理状态,及时了解学生考试准备情况。要重视对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及心理困惑学生的教育引导,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成立相应的学习小组,积极发挥导师引导和朋辈教育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提供学习方法、学业辅导等方面的帮扶,使学生能集中精力复习迎考。

(二)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表率作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各学院学生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学业上营造优秀带先进、先进带后进的良好氛围。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带头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老师安排,积极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正确对待考试,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

请各学院将本学院期末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书面总结材料(文字+图片)和各班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于2024年7月1日17:00前送学生处学生科处。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诚信考试班级承诺书

学生处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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